淮南第二十六中学

Huainan No.26 Middle School

淮南二十六中“三好学生”、“校园之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3-04-13 19:06:20 点击次数: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学校研究制定“三好学生”、 “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比例

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和班集体。

评选、表彰的比例是:“三好学生”的表彰比例按班级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校园之星” 的表彰按班级各奖项一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比例按班级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先进班集体”的表彰比例按教导处班级数的百分之四十。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 “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三好学生”的条件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控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校园之星” 的条件是: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进步;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有专门才艺爱好特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文明之星”、 “劳动之星”、“进步之星”、“学习之星”、“才艺之星”、“运动之星”。

“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是:品学兼优,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校期间,获得过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先进班集体”的条件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有端正的生活态度,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和个人卫生;班级各项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班级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班成员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校级“三好学生”、“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和集体,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先进班集体”表彰文件。

四、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党委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校德育办为主承担,由少先队、学生会、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要注意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校级“三好学生”、 “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要在各班级、教导处评选的基础上选拔推荐,要填好相关的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校德育办进行审批。

评选、表彰校级“三好学生”、 “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教导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及受表彰的学生教育、引导工作,以保证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