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二十六中“微信”、“QQ”等建群管理规程
第一条:总则
根据2017年9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淮南二十六中现制定《淮南二十六中“微信”、“QQ”等建群管理规范》如下:
第二条:建群原则
2.1.社会责任第一。群内言论严禁涉及政治、宗教、黄赌毒等言论;严禁传播谣言及其他有害信息;严禁发布难以证实的求助信息;严禁发布刻意诱导、胁迫群员转发的链接等信息。
2.2.注意保护隐私信息,避免利益受到伤害。严禁刻意收集和不正当使用群成员信息;严禁发布可能对群员利益造成损害的二维码、链接等,不得转发网上投票链接。好的资讯可由群主审核后再发。
2.3.自觉维护群环境。不得自言自语,连续发短信息;少谈论与群主要功能无关的话题。不得发与群主要功能无关的图片、大表情、小程序、链接等。不得强求红包。
2.4.群成员及时修改自己的群昵称。建议格式为“昵称—备注”,群昵称不宜过长,不得带不雅字词,不得带手机号等联系信息。
2.5.群成员邀请人进群须群主同意。因临时或突击性工作建立的工作群,应在工作完成后由群主负责解散。
2.6.违反群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严重者经群管理委员会决定立即将其移出群。被移出群者,未经群主同意不得再次进群。群成员未经同意将被移者拉进群的,群主有权立即将两者同时移出群。
2.7.群名称除发起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群主及群管职责
3.1群主职责
3.1.1.维护群宗旨(使命、愿景、价值观);
3.1.2.严格审查入群人员资格;
3.1.3.严格督查并执行“十不准”规定;
3.1.4.惩戒违规者,活跃群文化;
3.1.5.负责日常群活动,积极发展新成员。
3.2群管职责
3.2.1.维护群主权威,支持群主工作,积极参与群互动;
3.2.2监督群规严格落实,劝勉群成员不良言行;
3.2.3为活跃群文化积极献言献策。
第四条:“十不准”规定
4.1.不准涉及危害政治、社会、宗教、家庭等言论;
4.2.不准传播黄、毒、赌等图片和文字;
4.2.不准传播谣言;
4.4.不准转发有诅咒性质的信息;
4.5.不准投放商业性广告;
4.6.不准“四斗”(斗富、斗气、斗强、斗狠);
4.7.不准泄露他人隐私和群友个人信息;
4.8.不准分享聊天记录;
4.9.不准使用位置共享;
4.10.不准发布和转载未经证实的求助信息。
第五条:十大不受欢迎行为
5.1.不尊重女性;
5.2.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5.3.意气用事;
5.4.辱骂他人;
5.5.污言秽语;
5.6.傲慢狂妄;
5.7.以自我为中心、随意恶评他人;
5.8.酒后乱言;
5.9.任性刷屏;
5.10.冒犯他人、恶意抬杠、不思悔改。
第六条:附则
6.1.本规程自学校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各位群主及成员自觉遵守执行!
6.2..本规程解释权归淮南第二十六中学,具体由教研处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淮南第二十六中学
2020年5月15日